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

咨询电话:0571-85366180
首页 >> 法律资讯 >> 正文

成都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方案简介

        近期,成都市根据2010年推出的《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暂行办法》条例,修改后制定《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》,于2012年8月1日正式实施,内容简介如下:

        1、轻微交通事故定义:事故地点位于成都市中心城区,既锦江区、金牛区、成华区、青羊区、武侯区和高新区。事故造成机动车辆引擎盖、车门、探视灯等车身外部覆盖零件和车上财物、货物损失不超过1万元,没有人员伤亡且车辆能够自由驾驶,属于轻微交通事故。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适当调整,并向社会公布公开。

        2、快速处理方案是指:快速撤离现场、快速处理事故和快速理赔。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,当事人在对事故现场进行记录、拍照和标出事故车辆位置后快速撤离现场,以免造成交通拥堵。双方协议在48小时内前往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对事故进行鉴定、调解,根据双方保险、责任认定情况商定赔偿事项。

        3、不适用于快速处理范围的情形:(一)出现人员伤亡;(二)事故人不能出示有效驾驶证件;(三)事故人出现酒驾或服用国家违禁药品和麻醉药品;(四)事故造成车辆无法正常移动;(五)肇事者逃匿;(六)事故车辆无号牌、检验合格证和保险标志;(七)事故车内存在国家危险物品;(八)事故造成公共设施损坏;(九)具有省外车辆保险;(十)事故时间在21时至次日07时。

        4、事故符合轻微交通事故定义处理措施:事故人拍摄、记录现场情况等可做证据信息,及时撤离现场,双方达成赔偿协议,签署《快处协议书》,双方签字并各持一份。在没有签署《快处协议书》并达成赔偿协议的,事故双方必须用文字记录下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天气、当事人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方式、机动车驾驶证号、机动车种类和号牌、投保公司、保险凭证号、保险有效期、碰撞部位、交通事故发生基本情形、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等内容,由当事人共同签字确认。




相关文章:
最高法:交通肇事逃逸后投案可认定为自首
醉驾夺走三条人命江苏泗洪一肇事司机被判五年
女孩遭客车二次碾轧身亡 家属围警车1小时
五一”后醉驾触犯《刑法》 禁驾五年
交通事故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

第1页/共1页    
首页  上一页  下一页  末页


上一篇:高速服务区出车祸,险些波及加油站

下一篇: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问题

相关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