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州市交警部门为加强全市的文明交通行动,编写并发布了《文明交通从我做起行动倡议书》,号召市民做好文明交通的实践者,创建和谐的家庭环境,为全市交通环境创造安全、畅通、和谐和文明的出行环境。
此项整治将在近日正式展开,具体实施以下七条倡议:
1、机动车于斑马线前应当主动让路并有序的通行,车灯按照驾驶手册上文明使用,自觉改正驾驶途中打手机、随意变换车道等不安全因素的习惯。将酒驾、闯红灯、超速、超车等危险驾驶完全杜绝。
2、行人应该在专属行人道上行走,不乱闯马路和翻越栅栏,穿越路口时,根据交通信号灯和指挥员的指挥,不闯红灯,行走斑马线。
3、对于无证驾驶;伪造和变动车辆牌照、不按照规定安装牌照和影响牌照的视觉效果;驾驶报废或拼装车辆、车辆驾驶不按照道路导向和超载、违法载人;摩托驾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应该彻底杜绝。
4、不要在机动车驾驶道和其他除停车位上停放车辆,在停车场所停放车辆不要逆向和并排停放车辆,阻碍其他车辆的停放和行人通过。
5、自觉爱护公共设施,不损害、移动、占用和私自改变交通信号灯、标志、标线和隔离设施的设置。
6、非机动车辆应当行驶于非机动车辆专用车道,若没有专属,应靠右行驶。在路口处停车应停在停车线以外,不闯红灯。
7、接送学生上学的家长,在等候中不要将车辆随意停放在道路上,应停在指定区域,以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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