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

咨询电话:0571-85366180
首页 >> 法律资讯 >> 正文

员工事故逃逸,公司为其承担赔偿

        2009年10月29日,郑某在前往马路对面的时候为省时间,翻越隔离栏,被迎面开来的一辆客车撞倒,随后又被另一辆货车碰撞,导致郑某伤势过重当场死亡。客车司机高某在发现肇事后驾车逃逸,货车驾驶员黄某在肇事后电话报警,随后也驾车逃逸。事故发生后,交警部门经过调查找到高某,并认定在这起事故中高某与郑某负有同等责任,经调解高某赔偿郑某家属9万元。交警在找到货车所属物流公司后,前往物流公司找黄某询问事故过程的时候,黄某再次逃逸。

        经调查,事故发生时黄某接受物流公司委派的送货任务,在返回物流公司后黄某还将出车记录涂改掉,并将肇事货车的车保险杠和油箱部位擦洗干净。交警部门由此认定黄某和郑某对这起事故负同等责任。物流公司对公安机关出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存有异议,认为只是根据车辆状况、出车记录以及报警记录等一些间接证据,不能证明肇事车辆就是黄某驾驶的货车。

        郑某家属在同物流公司多次商议赔偿协议未果后,将其诉至法院,请求法院判决。法院在接受审理后判决,物流公司赔偿郑某家属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等费用共8.6万余元。物流公司不服判决,随即提出二次上诉。

        法院二审后认为:事故发生时黄某驾驶货车途经事发地点,并拨打报警电话,由此足以证明当时黄某确在现场;黄某回单位后即涂掉出车记录,他所驾驶货车有被擦洗痕迹,以及交警部门向黄某了解情况时黄某随后消失不见,物流公司对此无法作出合理解释,由此认定黄某所驾驶的车辆与郑某发生过交通事故符合常理。一审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正确,依法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


相关文章:
高速服务区出车祸,险些波及加油站
成都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方案简介
车祸后留下后遗症,要求肇事者赔偿误工费
行人被撞飞的交通事故
交通事故受伤出院后死亡,责任归谁?
第1页/共1页    
首页  上一页  下一页  末页


上一篇:教唆事故人逃逸,致使受害人死亡

下一篇: 肇事后逃逸五次,引发五次交通事故

相关阅读